在民國112年修正的「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與幼兒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」第3條中,學校辦理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工作,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將生涯轉銜計畫納入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(IEP),專科以上學校應納入學生特殊教育方案,協助學生達成獨立生活、社會適應與參與、升學或就業等轉銜目標。
依據上述之服務內容項目又可以分為以下三個主要方向:
一.資料的轉銜:包括學生的輔導紀錄、IEP/IGP、各項的評估資料等。
三.學習相關的銜接:包含學生學習能力及策略的銜接,以符應下階段的適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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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民國112年修正的「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與幼兒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」第3條中,學校辦理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工作,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將生涯轉銜計畫納入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(IEP),專科以上學校應納入學生特殊教育方案,協助學生達成獨立生活、社會適應與參與、升學或就業等轉銜目標。
依據上述之服務內容項目又可以分為以下三個主要方向:
一.資料的轉銜:包括學生的輔導紀錄、IEP/IGP、各項的評估資料等。
三.學習相關的銜接:包含學生學習能力及策略的銜接,以符應下階段的適應。